馬丁・路德:神的恩典才是人得救和稱義的根基

撰文:致寧
出版:更新:

1546年的今日,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出生地艾斯萊本(Eisleben)病重逝世,享年六十二歲。他在病榻最後祈禱:「在祢手中,我願託付我的靈魂。祢救贖了我,父啊,我信靠的神」,懷著虔誠的信仰告別世界。馬丁.路德是神學家、牧師和宗教改革者。1517年十月,路德在教堂門口張貼《九十五條論綱》(Ninety-Five Theses),控訴教會售賣贖罪券,為宗教改革運動掀起序幕。

馬丁・路德張貼《九十五條論綱》的場景

1483年,路德生於神聖羅馬帝國領地艾斯萊本(今德國中部。為了紀念路德,官方名稱為 "Lutherstadt Eisleben")。他的父親是銅礦礦工,一心希望供養兒子長大當律師。路德約七歲進學校學習拉丁文,十九歲入讀埃爾福特大學(University of Erfurt),修讀邏輯、修辭學和形上學等學科。一切按照父親的心願,他應該繼續在法學院學習。後來一場暴風雨卻改變了這個計劃。

1505年七月,路德在回校路上,一道閃電就在他身旁劈下,因為怕死,當刻他就對天發誓:「救救我吧,聖安娜,我願意成為僧侣!」。聖安妮是聖母瑪利亞的母親,也是礦工的守護者。因為這個誓願,路德脫險後就賣去所有法律書籍,到奧斯定會修道院當修士。他嚴格遵守修道院院訓,經常花長時間祈禱和告解,但對上帝的救贖仍然充滿焦慮。

《九十五條論綱》

1510年,路德代表修道院前往羅馬,親眼目睹教廷的腐敗。翌年他搬到威登堡(Wittenberg),獲頒神學博士後在大學任教神學。他教授神學期間,讀到保羅寫的羅馬書,啟發了他「因信稱義」的神學觀,並開始質疑教會對聖經的權威解讀。

1517年,路德在教堂門口貼上一紙《九十五條論綱》,強烈批評教會兜售贖罪券,以及解釋上帝恩典的基礎。贖罪券在當時是教廷主要收入來源,它的理論是信徒可以憑後天行善來贖罪,而向教會購買贖罪券就是一項「善舉」,實則是教會斂財工具,用作籌建聖伯多祿大教堂。

馬丁・路德張貼《九十五條論綱》的場景

為何路德要拒絕贖罪券呢?這立場概括了路德與教廷在神學觀的分歧。路德認為,救贖並不來自兜售贖罪券的銷售員,只有神的恩典才是人得救和稱義的根基。用路德的話來說,「真誠悔過的基督徒,或生或死,就是沒有贖罪券,也能分享神和教會的賜福和恩典」。他也在論綱寫道必須訓示教徒,多餘的錢應該拿來救濟窮人,如果一個人見到困苦的窮人而棄之不顧,將錢用來買贖罪券,他換來的只能是上帝的懲罰。

論綱是用拉丁文寫成,後來又被翻譯成德文,使普羅大眾都可以閱讀(路德後來將聖經翻譯成方言德語,對於德文發展也有重大貢獻)。因為古騰堡印刷術的發明,《九十五條論綱》和其他小冊子很快傳遍德國,基督教思想也在歐洲開枝散葉,直到今天。

文藝復興:人文主義的興起 - EP19

費爾巴哈:宗教這種異化形式可以取消 神性的內容可以政治來實現

《01哲學》,哲學入門,深入淺出,更好地理解,更好的邏輯。
下載《香港01》App ,按「+」號加入《哲學》搶先看文章:https://hk01.onelink.me/FraY/hk01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