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37日內反覆結婚4次請32日婚假 公司拒批假反遭罰2萬台幣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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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放假,不斷結婚、離婚!台灣一名銀行職員去年結婚後,向公司申請第一次8天婚假,假期結束後,卻沒去上班,反而馬上辦理離婚,隔天立刻又結婚,就這樣在37天內連續跟同一個人結婚4次、離婚3次,並向公司申請4次婚假共32天,但銀行只批第一次結婚的8天假,職員認為公司欠他24天假,因此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檢舉,銀行被認為違法「勞基法」遭處2萬元台幣罰鍰,銀行則反控該員惡意濫用婚假,提起訴願。

與同一人結婚4次離婚3次!台男請32天婚假不獲批 銀行竟被罰二萬蚊台幣?(點圖放大瀏覽👇👇👇)

由於台灣行政機關無法判斷是否濫用權利,僅能向戶政機關調查是否有結婚事實,以及詢問當事者是否有結婚意願,若上述均有符合按照規定銀行就需給予假期;若公司不服,可主張濫用權利並給予書面警告,但仍要先給假,並透過「勞動事件法」進行調解,或進行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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