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標「中國籍」狀告挪威政府 台生敗訴計劃訴至歐洲人權法院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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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在挪威的台灣留學生因不滿居留證的國籍被標註「中國」,網上眾籌控告挪威政府。今年4月,一審法官以符合「一中政策」為由,判決原告一方敗訴。案經上訴後,近日遭最高法院駁回。
這群留學生稱,現計劃上訴至歐洲人權法院。台灣外交部周日(15日)表示,此為人權案件,將透過「台歐盟人權諮商會議」積極交涉;若留學生決定提告至歐洲人權法院,外交部將提供協助。
「在挪台灣人國籍正名運動」Facebook專頁近日發文表示,挪威最高法院以「顯無理由」駁回他們10月所提上訴,且無視出庭辯論請求及公平審判權利,因此他們計劃上訴歐洲人權法院。
帖文指出,挪威是歐洲人權公約締約國。公約規定,締約國國內救濟途徑用盡後,當事人可上訴歐洲人權法院、主張公約所訂定權利,但必須於相關國家最高法院判決後6個月內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他們還將尋求歐洲其他國家專精於人權法的律師協助。
台灣外交部表示,國籍涉及當事人身份權益及實質法律利益,挪威政府將台灣留學生錯誤標註為「中國」籍,是違反當事人權益的人權案件;挪威法院以「不具實質損害」為由裁判駁回留學生抗告,外交部對此表示高度遺憾。
此外,台灣外交部又稱,挪威法院於訴訟過程中,未提供受影響的台灣留學生出庭聲辯或後續救濟的機會,台灣外交部對此表達嚴正關切,已訓令兼轄挪威的駐瑞典代表處於第一時間再度向挪威政府抗議。
台外交部說,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挪威對台灣留學生的國籍標註是重要人權議題,外交部將持續協助受影響的學生爭取應有權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