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刀鋸政大校園蔣介石騎馬銅像 遭判拘役45日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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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 台灣大學學生許哲榕認為台灣政治大學的蔣介石銅像代表威權,遂漆潑銅像右前馬腳、刀鋸銅像左前馬腳。
許哲榕其後被訴,他辯稱是為了轉型正義。台北地院認為蔣介石曾是政大校長,銅像是政大所有,許的表現自由權與政大財產權無高低分別,依毀損罪判許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新台幣(約合港幣1萬2千元),可上訴。
在審訊中,許哲榕辯稱,蔣介石銅像代表威權遺緒,銅像的馬腳代表威權時代的軍統局、中統局及特務機關,銅像至今設於大學校園,代表校方捍衛不義,毀損銅像是為喚醒社會對轉型正義的支持,屬政治性高價值理論,應受憲法更高程度的保障,有「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法官認為,政大同樣受憲法財產權的保障;許哲榕欲傳達促請社會支持轉型正義雖有正當性,不過蔣介石除曾擔任總統外,也擔任過政大校長,蔣介石不同職務期間的褒貶不一,難以歸於一元。法官指,有人覺得蔣介石是威權象徵及不義代表者,也有人覺得蔣介石是國家偉人,這是多元民主社會的現象;現今網絡發達,許哲榕可透過網絡發揮影響力,他捨此不為,以毀損別人器物傳達言論,極容易遭不同意見者解讀成挑釁。
法院調查指,政大修復蔣介石銅像本身已支出至少11萬8640元新台幣(約港幣3萬1千元),因蔣介石是政大首任校長,政大的蔣介石銅像與一般用來緬懷蔣介石曾是國家領袖的銅像不一樣,政大要在校園設銅像,外界應予尊重。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