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台22歲男誘殺房東判無期 法官引經典台詞勸誡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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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周日(21日)迎來大結局,該劇講述隨機殺人案件發生後,相關各方走出傷痛的歷程,劇中經典台詞無不喚起民眾對案件根源的思考,例如家庭教育、傳媒自律的缺位,亦引導人們理解受害者與加害者家屬的難言之隱,在兩岸網絡都掀起討論熱潮。
據台灣中央社周一(22日)報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陳夆典誘殺余姓房東案」時,引用劇中經典台詞「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希望陳深自檢討,設法彌補傷害,判處陳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法院引用《我們與惡的距離》經典台詞,勸誡殺人犯改過自新。(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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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與HBO Asia原創劇集《我們與惡的距離》主軸講述戲院槍擊案兇手李曉明被判死刑定案後,受害者家人無法走出傷痛,加害人家庭則備受社會和傳媒抨擊,更對親人犯下的罪行感到自責和不解。

劇集周日(21日)播出第9、10集完結篇,收視率蟬聯各台戲劇冠軍,網絡聲量不減。不少人盛讚此劇寫下台劇新里程碑,公視亦已證實着手規劃第2季劇本,更有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引用劇中經典台詞,期望以此勸誡犯人改過自新。

為3700台幣殺房東 稱「比家人還煩」

翻查台媒早前報道,從事冷氣裝修工程的22歲陳夆典,去年3月因遭62歲余姓房東催繳1個月房租3200元新台幣(約合814港元)及水電費500元(約合127港元)等,並被規勸「年輕人要好好工作」,令陳感到「比家人還煩」「一直碎碎念!吵死了!」他以到公司拿錢為由,將余男誘騙到台南市關廟山區果園,持螺絲批刺殺余男,再拖行到偏僻小路旁的草叢棄屍。

陳夆典隨後駕駛余男的汽車回到台南市新化果菜市場停放,若無其事地回到租屋處;余男家人報警後,警方調閱閉路電視畫面後將陳夆典逮捕。警方曾私下詢問「不怕報應,不怕死刑嗎?」陳卻只回以冷笑,並未答話。

法官籲被害者家屬走出陰霾

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在該案判決時引用劇中兇手李曉明母親的台詞「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指出被告陳夆典犯下滔天大罪,剝奪他人生命,希望年紀尚輕的被告透過審理過程深自檢討,若有復歸社會的一日,再做對社會有益的事,以彌補對家人、受害者及社會造成的傷害和恐懼。

報道指,陳夆典父母在歷次開庭時皆出席旁聽,母親在旁聽席數次有眼眶紅潤、擦拭眼角的舉動,無疑呼應上述台詞。法院判決,陳夆典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故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庭還期待透過判決傳達更深層的意涵,「被害人的好」已與世長存,受到親友緬懷,相信以被害人生前的一切,倘若仍活在世間,也不願見到家屬糾結其中。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