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開房推銷「按摩器材」後遭唱通街 台女控男方強制猥褻不獲受理
撰文:聯合新聞網
出版:更新:
桃園市劉姓男子和同社區貌美女鄰居一年多前上Motel「體驗按摩器材」,情不自禁發生了親密關係,沒幾天社區住戶都在傳2人開房間的事,管委會人員和多名住戶都問女生「到底發生何事、怎會傳成這樣」,管委會幹部也問劉姓男子「對她做了甚麼」。
女鄰居認為劉姓男子大嘴巴、到處亂傳,幾天後還在開車途中停車,將駕駛座椅後仰後,翻身壓在她身上,伸手強摸她的胸部、大腿內側和下體,控告劉男妨害名譽和強制猥褻。
檢察官偵辦時,劉姓男子表示,當天是載女鄰居到摩鐵試用按摩器材,2人沒做甚麼,幾天後又載女鄰居外出,並未動手動腳,他也否認把這件事講出去,只是在管委會幹部詢問時才小聲說「有這回事」。
檢方查出女鄰居指控「被強制猥褻」前的數日,確曾和劉男相約到汽車旅館開房間體驗她銷售的按摩器材,過程中劉男也曾「對她做出非自願的行為」,事後女生不願提告性侵,且和劉密集往來,檢方認定強制猥褻事證不足,對劉不起訴。
妨害名譽部分,社區管委會幹部作證說,當初是向劉男了解外傳與女鄰居開房間的事,劉有小聲說,應該沒人聽見,不是劉主動說出,另一女住戶也作證,有看到劉和管委會幹部講這件事,但不是很大聲,也不清楚「開房間」是誰傳出,檢察官認無法證明是劉主動四處亂傳,對妨害名譽也不起訴。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