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29】台陸委會籲大陸勇於面對六四事件 儘速釋放李明哲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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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日)是「六四事件」29周年前夕,台灣陸委會上午發表聲明,呼籲大陸應勇於面對「六四事件」,推動民主政治改革、落實人權保障,並重申北京當局應儘速釋放李明哲,讓他平安返台。

台灣陸委會發聲明呼籲大陸勇於面對六四事件。(陸委會網站)

陸委會表示,大陸學生、勞工在1989年6月不畏極權壓迫及生命威脅,勇於追求民主、自由、法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卻遭到中共當局武力鎮壓,事件真相迄今仍被掩蓋、未獲平反,「我們深表遺憾」。

陸委會指出,近年中共擴大改革及反貪腐等政策,另一方面卻變本加厲壓迫人民之自由權益,鞏固其「一黨專政」。「我們呼籲北京當局應早日啟動政改進程、進行民主轉型,制度化保障人民言論、信仰等自由,真正面對『六四事件』歷史真相。」

稱大陸整體實力持續提升 人權保障卻不進反退

陸委會續指,雖然大陸整體實力持續提升,但對人權保障卻不進反退。中共當局藉由貫徹「黨領導一切」的專政方針,忽視其聲稱「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持續加強意識形態管制,嚴控社群及新聞媒體,限制教學自由及學生表達意見權利,更強行推動宗教「中國化」,壓迫基督教、天主教及破壞疆藏少數民族文化傳承。「中共干涉宗教信仰、強力監督人民自由活動之作為,已遭到國際社會批評,嚴重影響其國際形象。」

陸委會強調,台灣也曾經歷漫長威權統治的戒嚴時期,視言論自由為洪水猛獸,「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言論表達自由是促進社會文明的關鍵動力。」

李明哲早前被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獲判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網上圖片)

籲陸方進行政治改革

陸委會提出兩項「嚴正呼籲」,首先,在大陸走向新的發展階段,北京當局只有進行政治改革,回歸國際社會的普世價值體系,以包容心及勇氣來具體回應大陸人民的訴求、改善內部人權保障、還權於民;其次,在兩岸互動中,陸方應尊重台灣民眾在國際社會的基本人權,取代對台統戰拉攏與政軍威嚇,才能真正促進兩岸關係在以人為本的基礎上和諧互動,也才能真正拉近兩岸心理距離。

陸委會亦重申,從未接受陸方對李明哲的審判與關押,北京當局應儘速釋放李明哲、讓其平安返台。

資料顯示,李明哲是民進黨前黨工、非政府組織(NGO)工作人員。他於2017年3月由澳門入境大陸後失聯,5月遭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補,9月11日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就「彭宇華、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李明哲當庭認罪,卻惹來外界「被認罪」的質疑。同年11月28日,李明哲獲判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