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足總不強迫入籍兵唱國歌 奏唱期間欠莊重或另作處分
撰文:袁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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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今日(4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過往有中超外援曾因奏唱《義勇軍進行曲》期間心不在焉,被中國足協停賽。香港足球代表隊陣中的入籍球員,又是否必須學習國歌?面對同樣情況,足總又會另作處分嗎?
《國歌法》要求所有人在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內,以符合其尊嚴的方式奏唱。香港足球代表隊出席國際賽事,賽前均會奏國歌,然而港隊陣中入籍球員不諳中文,或未能高唱《義勇軍進行曲》。
中超外援奏國歌時摸面被罰停賽
再者,《國歌法》列明奏唱國歌期間,出席人士需肅立和舉止莊重,以及並無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雖然法例就此條文沒有訂下罰則,但以2018年中超山東魯能鬥上海上港為例,魯能巴西籍前鋒迪亞高泰迪利賽前於奏國歌環節上,因以手摸臉而被中國足協判罰停賽1場。
當時中國足協指迪亞高泰迪利「舉止不莊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令這位外援需在事後發文致歉。
而上年底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CBA)的法籍球員耶布斯尼(Guerschon Yabusele),也因奏唱國歌時沒有行注目禮,被嚴重警告及罰款1萬元人民幣。
足總:視乎動作是否刻意 暫未設罰則
中國足協曾表示,要求國足歸化球員培養愛國主義情懷,並認識國旗、國徽及唱國歌。香港足總會否跟隨相關指引?
足總主席貝鈞奇接受查詢時表示,會方對入籍球員的情況表示諒解,認為對方只需要於奏唱時肅立及表達尊重,「就已經很圓滿」。
若然港將未有在奏國歌期間肅立,足總又會否如中國足協一樣對球員另作處分?
貝鈞奇強調,國內情況並不完全適用於香港,足總會視乎球員是否刻意違反奏唱禮儀而決定處分。「如果剛好有蚊子飛過,球員去拍蚊也沒有辦法。足總目前未有為此設下罰則,屆時會交由足總紀律委員會處理。」
香港足球代表隊近年表現正逐漸提升,重溫他們的比賽圖輯:(按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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