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城禁賽歐聯】淺談財政公平原則 PSG天價購尼馬曾被追究
歐洲足協(UEFA)訂立「財政公平原則」,宣稱用來制衡球會在買賣球員及支薪的情况,說穿了是杜絕足球變成「有錢大晒」的玩意。
曼城被罰之後,西甲主席率先拍手稱好,讚許歐洲足協「終於做嘢」。
曼城官方網頁回應稱,本案從舉報、控告及裁判,全由(UEFA)包辦,過程充滿缺陷,「如此結果,失望但不意外」。曼城一直認為要由獨立機構不偏不倚全部證供,故會盡快向體育仲裁法庭提出訴訟程序。
西甲主席泰巴斯(Javier Tebas)稱讚(UEFA)切實執行財政公平原則,懲罰接受「經濟禁藥」的球會,保障足球的未來。泰巴斯針對的還不止曼城:「多年來我們要求嚴厲懲罰曼城與巴黎聖日耳門(PSG),終於有出色的行動。遲了總好過不做,希望陸續有來。」
「財政公平原則」於2011年生效,當時歐洲足協主席柏天尼表明用以打擊「經濟禁藥」,確保球會財政健康,尤其當時中東富豪大灑金錢購買歐洲球會,過度膨脹反變負債纍纍。財政公平原則向球會訂明虧蝕限制、量入為出原則等。
按現時規例,球會在連續3個球季,虧蝕不得多於3000萬歐元。球會須確保足球相關支出,即轉會費與薪金,與轉播、門票及商業活動收入,達到平衡,並履行轉會及僱傭方面的承諾。但對球場、訓練設施、青年軍及女子足球的投資,則不用計算。
此舉限制了富豪球會獨大,同時保障財政狀况較弱的球會保持競爭力,如德甲便明文規定球會要由支持者控制,不用大財主入主,故支持財政公平原則。一旦被裁定違反規則,可被罰款、扣分、減少歐聯球員註冊人數,重罰如曼城被罰禁賽。
與曼城背景相似的PSG也曾被UEFA盯上。PSG於2012年獲卡塔爾主權基金旗下的卡塔爾體育投資(QSI)收購,球會主席變成卡塔爾商人艾卡利法(Nasser al-Khelaifi),此後年年不惜功本收購球員。UEFA指PSG於2017年以破世界紀錄2.22億歐元收購巴西球星尼馬,涉嫌違反原則。惟PSG證明來自卡塔爾旅遊局等3份贊助合約內容屬實,UEFA於2018年判PSG無罪,僅叮囑PSG注意支出,後來欲重啟調查又由法律程序問題而被禁止。外界質疑艾卡利法亦為UEFA執行委員,對裁決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