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公社】丹麥運動員再與國家隊鬧翻 維權謀生誓不低頭
丹麥羽毛球總會(Danmarks Badminton Forbund)與接受其資助的30名球手,因為商業權益問題,未能就續約達成協議。於是,丹麥一眾球手本月起不准使用羽總的訓練設施,同時不獲國家隊教練及職員的支援。
而今年9月,丹麥男足亦因為跟足協的勞資談判破裂,因此後者改為徵召部分國內業餘聯賽球員,取代一批大國腳征戰歐洲國家聯賽。
兩場風波,本質是勞資糾紛,是圍繞球員肖像權益和商業贊助的爭拗。
撰文︰高俊賢@運動公社
早在2017年,丹麥女足因為相似的問題,集體杯葛國際賽,導致球隊在女子世界盃外圍賽被迫棄賽,最終遭國際足協直接判輸而出局。當時,丹麥足總把談判僵局歸咎於球員方面的談判代表,丹麥精英運動員聯會(Danske Elitesportsudøveres Forening,簡直DEF)總監Mads Øland。不過,這無礙他繼續獲得一眾球手支持。
DEF和Mads Øland近年屢屢與不同國家體育屬會交手,除了足球和羽毛球,還有籃球、冰上曲棍球,乃至近年新興的電競。Mads Øland以難纏聞名(他是熟悉商業及體育法規的律師),正因這點使他深得當地運動員的一致信賴,認為他在各大小爭端上不會輕言妥協,可以保障運動員的權益。雖說Mads Øland一直是丹麥體育界的爭議人物,但一隻手掌,畢竟拍不響。羽總拒絕在肖像權的歸屬和使用問題上有所讓步,才形成與羽毛球手的談判陷入僵局。
無論男足或羽毛球,運動員個人照如用作廣告,權益應歸屬國家隊,抑或個人?跟發明專利一樣,這些都是運動員最關切的核心權益。更況且,其中一位選手安賽龍(Viktor Axelsen)曾批評,丹麥羽總每年只提供選手4500美元的生活補助,對他們的生計簡直是杯水車薪。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短暫艱辛,而且又要面對傷患和各類意外威脅。因此,他們趁事業高峰,追求更多廣告收入、未雨綢繆,亦是人之常情。如果在肖像權方面不能好好保障自己,選手連有尊嚴的生活都保不住,又談什麼為國盡忠?
問題的棘手之處,是球員本身代言的運動贊助品牌,跟其效力球會或國家隊不相同。相信對足球運動有一定理解的讀者,會想像到箇中衝突。在哪些平台或區域,可以用上或展示贊助品牌的商品,羽總需要與運動員達成共識,以免觸犯與各自贊助商的合作條款。
譬如熱刺球星艾歷臣一直為Nike代言,而丹麥男足國家隊的贊助品牌是Hummel,艾歷臣在某些場合沒有遮住Hummel的商標,便引來Nike不滿。過往丹麥羽總更有先例,為了維持與贊助商的合作,「制裁」那些「不聽話」的選手——2015年4月,丹麥羽總曾因為與國內曲奇餅生產商Danisa簽下贊助合約,把五位與另一曲奇餅廠商Kjeldsen簽下代言合約的選手,包括Chris Pedersen、Kamilla Rytter-Juhl、Joachim Fischer、Mathias Boe 及 Carsten Mogensen,剔出蘇迪曼盃國家隊名單,這就是有名的「曲奇門風波」(cookiegate)。
「曲奇門風波」被剔除球手(按圖放大)
在商業利益的爭拗上,如果有人批評丹麥羽毛球手不願意為國家利益妥協、犧牲自己,其實羽總又何嘗不是?而且,羽總在保障不了選手的基本權益、卻一味批評選手拒絕合作,其道德責任無疑是較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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