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奧運︱女子自由體操決賽上訴判決被推翻 美國勢失銅牌

撰文:吳慕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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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奧運女子自由體操決賽賽果爭議,再有轉折,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宣布,推翻美國隊就選手芝莉絲(Jordan Chiles)得分的上訴,意味美國隊因為芝莉絲上訴後獲提升成績第三名的銅牌勢將失去,原來第四名的羅馬尼亞選手巴保素(Ana Barbosu)料獲提升回銅牌。

美國隊選手芝莉絲(右)。(路透社)

1. 自由體操銅牌爭議事件背景:

女子自由體操決賽,眾人焦點放在美國體操女王比拉絲,與巴西女將安達迪的強強對決,安達迪以14.166分摘金,比拉絲得14.133分摘銀,爭議點在銅牌——羅馬尼亞兩女將巴保素、禾尼雅(Sabrina Voinea)同獲13.7分,美國的芝莉絲得13.666分。

根據賽例,同分時以表現分(execution)秤先,表現分巴保素得8分,禾尼雅得7.9分,因此得第三名,禾尼雅第四,芝莉絲第五。

女子自由體操安達迪(中)摘金,比拉絲得銀(左),芝莉絲上訴後獲銅(右)。(路透社)

2. 為何美國芝莉絲第五變第三?

不過美國隊提出上訴,指裁判未正確計算芝莉絲一套動作的難度分數,經上訴後,芝莉絲的得分由13.666分,提升至13.766分,名次由第五升上第三,獲得銅牌,巴保素第三變第四,當場痛哭。

事件令羅馬尼亞陣營極度不滿,甚至引發外交風波,羅馬尼亞總理喬拉庫(Marcel Ciolacu)公開表示不滿,決定杯葛出席奧運閉幕禮。

羅馬尼亞選手巴保素原獲第三,美國的芝莉絲上訴後將她擠落第四。(路透社)

3. 羅馬利亞向CAS上訴推翻美國隊的上訴

巴保素及羅馬尼亞團隊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指美國隊當日提出上訴時,已經超過了提出上訴的1分鐘時限,因此芝莉絲不應獲改判及提升得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決確認,芝利絲提出上訴時已超過1分鐘內上訴的限時,因此判定:「芝利絲在女子自由體操決賽中的得分,應維持為原本所獲得的13.666分。」

CAS認為比賽結果應按原來排列,羅馬尼亞兩名選手列三、四位、芝莉絲排第五,至於銅牌該如何發落,CAS交由國際體操聯會(FIG)自行決定,惟示意應「根據上述判決來頒發獎牌。」

截至8月11日上午,奧運官網尚未更新女子自由體操官方賽果,芝莉絲依然是銅牌。(巴黎奧運官網)
截至8月11日上午,奧運官網尚未更新女子自由體操賽果,芝莉絲依然是第三名。(巴黎奧運官網)

4. 美國隊遲到10秒上訴成關鍵

體操賽事選手如對賽果有爭議,必須在裁判打出分數的1分鐘內抗議,《The Athletic》消息指,美國隊提出上訴時遲了10秒鐘。

對於CAS的判決,美國體操隊及美國奧運及殘奧委員會發出聯合聲明,對判決感沮喪,「我們相信,對芝莉絲在難度分上的上訴是出於真誠及根據FIG的規定,確保得分準確。」聲明同時指出芝莉絲因事件受盡網上欺凌,「整個上訴過程,芝莉絲在社交媒體持續受到無根據及極度傷害的攻擊,沒有運動員應受此對待。」

「我們譴責這些攻擊及涉及、支持或煽動它們的人。我們表揚芝莉絲在體操場館內外為人正直,我們會持續陪伴和支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