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庭上爆想同公司提早解約 「我愈做爭嘅錢愈多」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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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Elanne,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的合約糾紛官司,今日繼續於金鐘高等法院進行聆訊。上午9:45 江若琳與老公蕭唯展十指緊扣抵達法院應訊,而林小明則沒有到庭。

江在庭上接受控方律師盤問,江再次確認自己在04、05年間都沒什麼工作,律師問她是否有說過自己已不想在這行工作,她表示:「唔記得。」律師指出她曾在供詞中表示有感到失望,不想簽05年的合約,江說:「係,因為04年簽完約之後無人聯絡過我,無人同我溝通任何嘢,好似無人理我咁樣。」

江若琳與老公十指緊扣到庭應訊。(葉志明攝)

律師指當時公司有叫她減肥,其實是在準備的階段,江認同。律師問江為何在08、09年會重睇合約,江直言:「因為我覺得好多嘢都太唔合理,我愈做爭嘅錢愈多,做嘅嘢同我合約上寫嘅嘢完全唔同。」律師指出江04年簽的合約是有提早解約的條款,並讓江在庭上看清楚該條款:「藝人應以書面向經理人作出有關申請」律師問江有否申請過?江表示有口頭向寰宇提出想解約:「成日都有講,確實日期我唔記得,係每次收到嗰堆statement,我都好灰心,我好畀心機去工作,但係收到嘅statement債項愈來愈多,我好灰心,唔想再做。」

律師重提她星期一作供時自稱愈多工作欠的錢愈多,但其實她曾由欠200多萬減至百多萬,江說:「對我嚟講係無意義嘅,其實無論我點做,公司都有辦法令我負數。」律師說:「你知唔知最大嘅負數嘅音樂嘅支出,成300萬。」江說:「我唔同意,條數太大我無辦法考究,唔止音樂上嘅支出,仲有其他所有嘅開支。」她又不同意自己拍的電影大多是由寰宇投資的。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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