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史墨客:營造脅迫氣氛 威脅香港國際商業中心地位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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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本周接受路透社訪問時稱,《反外國制裁法》營造「脅迫」氣氛,威脅到香港的自由,以及它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地位。路透社6月11日在獨家報道發佈訪問內容。

史墨客在訪問中指出,北京的影響已「醜化」常規的外交活動,如與社運人士會面。政府部分對外國勢力的打壓,已對這個城市蒙上陰影。

他稱:「人們……不知道紅線在哪,以及它創造出一種氣氛,它不但不利於基礎自由,亦不利營商。」

史墨客稱:「你(指北京政府)不能兩暫兼得,你不能聲稱這(香港)是商業中心,與此同時援引這種政治宣傳語言批評外國人。」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facebook)

路透社11日報道中,稱14名亞洲及西方外交人員就這報道稱,他們對於香港檢方視本地政界人物與外國使節的聯繫,為可能威脅國家安全。

史墨客稱:「令人震驚的是,人們會與外國政府代表進行常規互動,會被歸類為險惡的事情。」他補充說,館方不想將任何人置於尷尬的境地。

他稱,香港正在增加的「恐懼、脅迫和不確定性」氣氛危及特別行政區的未來。

史墨客稱:「對香港自由的無情衝擊,以及對維護香港自治的承諾的倒退,令人非常痛心。」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史墨客(右)。(資料圖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facebook)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0日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同日簽署了第九十號主席令,《反外國制裁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反外國制裁法》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藉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對於外國國家以各種藉口或者依據其本國法律對中國進行遏制、打壓,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國內政的,中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

新法內容又稱,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國家對國公民、組織採取的歧視性限制措施。組織和個人違反前款規定,侵害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