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被指收生歧視亞裔美國人 上訴法院駁回訴訟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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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常青藤聯盟學校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被指取錄本科生時歧視亞裔美國人。位於波士頓的第一巡迴上訴法院11月12日駁回訴訟,原告人「學生支持公平招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揚言上訴至最高法院。

「學生支持公平招生」組織指控哈佛大學收生時實行不允許的「種族平衡」,導致非裔和拉丁裔學生較容易獲取錄,違反《民權法》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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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迴法官以2比0駁回訴訟,維持2019年10月波士頓地區法院的原判。法官認為,哈佛按照種族收生做法達到法律標準,符合最高法院以往案例的要求。法官林奇(Sandra Lynch)指,收生做法確保哈佛保留種族多樣的好處。

「學生支持公平招生」組織主席布盧姆(Edward Blum)對裁決表示失望,但形容希望沒有幻滅,揚言將上訴至最高法院,要求大法官終結哈佛和所有學院和大學不公和違憲的種族收生政策。

哈佛大學校長巴科(Lawrence Bacow)表示將繼續捍衛收生政策。

很多著名學府收生時考慮學生的種族,為未被充分代表的學生提供優勢,宣揚校園的種族多樣。特朗普政府反對有關做法,並支持對哈佛發起訴訟。司法部10月對同屬常青藤聯盟學校的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提出同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