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起訴三星太子爺李在鎔涉操縱股價與瀆職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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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經濟犯罪刑事部9月1日以涉嫌操作公司股價和瀆職在內的罪名,起訴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
檢方提出不羈押起訴
韓聯社1日報道,檢方當天對李在鎔提出不羈押起訴。除此之外,包括三星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和三星未來戰略室戰略前組長金鍾重在內的其他10名三星相關人士也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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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此案事關重大,且有明確客觀證據,也受到社會矚目,因此判斷有必要接受司法審判。這將是李在鎔繼2017年2月因涉及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被批捕後,時隔3年半再遭告上法庭。
據韓聯社報道,檢方認為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2015年合併旨在為李在鎔接班三星鋪路,該計劃由三星集團的未來戰略室主導,李在鎔等人涉嫌在合併過程中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散布虛假資訊、隱瞞重要資訊、公布虛假利好消息、收買主要股東、行賄以取得國民年金表決權、集中購買公司股操縱行情等非法交易。
檢方還認定第一毛織子公司三星生物製劑會計造假,指控李在鎔違反資本市場法和審計法。韓聯社還指,三星生物2015年涉嫌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虛增4.5萬億韓元。
檢方表示,這一系列的非法行為無視投資者利益,最終目的在於為公司掌門謀私利,屬於瀆職行為,同時違反資本市場法的立法宗旨,屬於故意擾亂資本市場秩序行為和重大犯罪。
大檢察廳調查審議委員會曾於6月開會審議檢方針對李在鎔提起公訴是否妥當,並最終做出建議終止相關調查、不提起公訴的決定,對於未接受該建議的理由,檢方表示,本案事關重大,客觀證據確鑿,且是引發國民疑惑的案件,有必要接受公正的司法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