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寺廟】彈丸之地掀動宗教紛爭 神祇也要化身「當事人」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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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11月9日裁定,北方邦阿約提亞(Ayodhya)巴里布清真寺(Babri Masjid)原址的土地擁有權歸於印度教徒,終結一場將近70年的訴訟。案件涉及當地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爭議,不但牽動全國的情緒,甚至連神祇也要化身當事人「作供」。

提出訴訟的印度教團體「無念教派」領袖達斯(Dharam Das)與民眾一起慶祝勝訴。(AP)

相傳羅摩為毗濕奴的化身

案件中清真寺遺址所在的1.1公頃的土地,激進印度教徒認為該處便是神祇「羅摩」(Lord Ram)的出生地。羅摩在印度教中被視為三大主神之一毗濕奴的化身,所以教徒認為應該在羅摩的誕生地興建一座神廟供奉「羅摩之嬰」(Ram Lalla,意即嬰兒狀態下的羅摩)。

然而早在16世紀,信奉伊斯蘭教的君主在這片彈丸之地興建了巴里布清真寺,輾轉之下經由穆斯林團體管理。印度教團體「無念教派」(Nirmohi Akhara)1959年入稟聲稱要拿回土地擁有權。

巴布里清真寺被摧毀後,有印度教徒在其殘垣上寫上「羅摩必勝」的字眼。(AP)

神祇為法律主體 印度獨有概念

在印度法律中,印度教神祇可被視為「法人」,擁有起訴權或會被起訴。由於這次判決的核心在於羅摩之嬰的歷史和信仰問題,因此羅摩之嬰便成為原告之一,並且在法律上被視為一名永久未成年人(perpetual minor)。

與英國等採用的普通法不同,將印度神祇視為法律人格的概念是獨一無二的,其法律人格(juristic personality)是由信眾的虔誠所賦予。不過神祇「出庭」也需要由「一名人類」代為作供,因此羅摩之嬰的「人類朋友」(next human friend)——世界印度教協會(VHP)高級領袖潘迪(Triloki Nath Pandey)成為了「代言人」。

阿約提亞古為印度教七大聖地之一,羅摩相傳為古時候當地的王子。他後來成為印度教重要的神祇,被視為三大主神毗濕奴的化身之一。(維基百科圖片)

判決能否彌補宗教裂痕?

法院最終一致裁定印度教團體勝訴,可以在這片彈丸之地上興建印度寺廟,判決也被視為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的一次政治勝利。惟穆斯林團體不滿裁決,擔心印度司法制度會向民族主義靠攏,壓迫了佔少數的宗教和族裔。穆斯林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巴里布清真寺便是在1992年一場狂熱的印度教示威中遭到摧毀,騷亂致約2000人死亡,大部分為穆斯林。

印度近年掀起一股民族主義情緒,大力鼓吹印度文化和印度人的利益,加劇了與少數派的矛盾。英國廣播公司(BBC)印度網頁版記者比斯瓦斯(Soutik Biswas)分析指,這場寺廟爭訟令印度變得沮喪、疲憊和兩極化,原因是案件不僅僅是宗民事訴訟,而是關乎信仰、暴力和詭計,他期望判決能為國家帶來亟需要的和解。惟他稱相信只有時間才能證明,判決是否能修補深化的宗教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