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漢謝倫伯格販毒上訴案開庭 法院擇日宣判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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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於中國販毒被判死刑案件,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周四(9日)就他的上訴舉行二審。法院中午宣布休庭,擇日宣判。由於這宗官司與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於加拿大的引渡聆訊時間接近,因此案件備受關注。
謝倫伯格涉嫌在2014年於中國境內走私200克俗稱「冰毒」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早於2016年3月15日開庭審理案件,並於一審判決中裁定被告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謝倫伯格當時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9日開庭審理,認為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
案件1月中於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法院認為謝倫伯格的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據謝倫伯格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嚴重危害程度,依照中國刑法有關規定,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處對方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謝倫伯格在宣判後不服,再次提出上訴,並獲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2月12日立案受理。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周四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了加拿大駐華大使館,表示案件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了謝倫伯格的各項訴訟權利,謝倫伯格委託的兩名辯護律師和法院聘請的翻譯人員都有到庭參與。加拿大駐華大使館亦有派人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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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