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漢販毒判死】謝倫伯格提出上訴 加國前大使質疑內定死刑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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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14日)重審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的走私毒品案,並決定判處他死刑。事件引起輿論熱議,路透社周二(15日)引述謝倫伯格的代表律師表示,謝倫伯格已決定上訴。

根據制度,謝倫伯格如不服判決,可以在10日內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加拿大前駐華大使趙樸表示,現在中國與加拿大關係緊張,中方快速重審謝倫伯格案,令他相信中方早已決定判謝倫伯格死刑。他呼籲盡快召開「中加高級別國家安全與法治對話」。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回應判決結果時指,中方此舉是「獨斷專橫」。

至於中國方面,中國社科院教授林維就判決指,檢察機關的證據足以證明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中國法律規定對罪行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可適用死刑,這也包括外國籍罪犯。因此,依據目前認定的事實,一審法院判處謝倫伯格死刑是「罰當其罪」。

案件重審改判死刑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早於2016年3月15日開庭審理此案,並於2018年11月20日宣告一審判決,裁定被告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謝倫伯格當時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後,1月29日開庭審理,認定其為從犯和犯罪未遂,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

法院周一(14日)重審此案後,決定判處謝倫伯格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可以在10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在審訊期間,有中外記者和加拿大駐華使館官員到庭旁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