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產汽車前董事長戈恩遭追加第4條罪 涉嫌私吞500萬美元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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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產汽車前董事長戈恩(Carlos Ghosn)周一(22日)被日本東京地方檢察廳起訴第四項罪名 ,指他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涉嫌把日產的500萬美元資金匯到一個由他實際擁有的存款帳戶。

案情指,戈恩涉嫌將日產汽車位於阿聯酋的子公司「中東日產」總值1000萬美元(約7800港元)的款項,支出予阿曼(Oman)代理商SBA,並將其中500萬美元(約3900萬港元)回流到一所黎巴嫩投資公司GFI的存款帳戶,惟該帳戶由戈恩實際持有。

檢察廳指,戈恩涉嫌違反《公司法》的特別瀆職罪,令日產蒙受損失。這天亦正是戈恩自4月4日遭逮捕後,羈押期結束的日子。戈恩的律師已保釋申請。

現年65歲的戈恩被指2015年至2018年期間,私自挪用日產子公司合共近6億日圓款項,並購買遊艇等奢侈品,他否認全部控罪。

(共同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