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檢察總長:可根據維也納公約終止「補底方案」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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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下議院周四(14日)投票通過動議,要求押後脫歐。《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報道,檢察總長郝思賢(Geoffrey Cox)最新的法律意見指出,英國可根據維也納公約終止愛爾蘭「補底方案」,以此嘗試爭取保守黨疑歐派和北愛爾蘭民主統一黨(DUP)支持脫歐協議草案。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第62條列明,如雙方簽署條約後形勢出現「重要變化」,便可以提出終止條約。郝思賢指出,根據公約,如按脫歐協議實施愛爾蘭「補底方案」後,對北愛爾蘭構成「社會不穩定的影響」,將可以退出「補底方案」。
疑歐派律師組成的小組卻質疑郝思賢的論點錯誤,且誤解公約。小組指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62條只適用於「極端情況」,更引用案例,指匈牙利在1990年代以蘇聯解體、華沙公約組織解散和捷克斯洛伐克解體為由,提出解除與捷克斯洛伐克之間的條約。但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認為公約所指的「重要變化」必須為不可預視,因此拒絕匈牙利的要求。
(每日電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