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收受賄款濫權罪成 一審判囚24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當地時間周五一審裁定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收受賄款、濫用職權等16項罪成,另有2項罪行不成立。朴槿惠被判處入獄24年,罰款180億韓圜(約1.3億港元)。
法院裁定朴槿惠16項罪行成立,當中包括:
-運用總統權力與崔順實合謀,強逼巨企向崔順實成立非牟利Mir財團與K體育財團提供774億韓圜捐款
-向崔順實泄漏47份機密總統文件
-強迫三星集團為崔順實女兒鄭宥砬購入一匹馬及支付她的訓練費用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人濫用國民依憲賦予的總統職權,嚴重擾亂國家綱紀憲政秩序,並且成為首名遭彈劾罷免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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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受賄款、濫用職權及洩露公務機密
朴槿惠迄今面對21項指控,一審就當中18項控罪宣判,當中包括涉嫌收受賄款,她被指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從三星和樂天等大企業集團等收受賄賂,涉及金額達592億韓圜。
除受賄外,檢控當局指朴槿惠還向53家企業要求,向自己與崔順實「共同營運」的體育財團出資774億韓圜,涉嫌濫用職權及脅迫。
朴槿惠又涉嫌幫崔順實旗下個人公司,由大企業承包業務、向崔順實洩露公務機密、指示制定文藝界黑名單、逼迫CJ副會長李美敬退位未遂、及接受崔順實心腹升職要求等。
檢方提議判囚30年
檢方曾提出要求法院判處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並罰款1185億韓圜(約8億港元)。朴槿惠過去多次缺席法庭聆訊,朴槿惠今次早已向法院表明會缺席宣判。
首次直播一審宣判
今次宣判過程透過電視直播,法院去年對《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作出修訂,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即使沒有獲得被告的同意,只要審判長認為公共利益更大,就可允許直播。今次朴槿惠的宣判過程,將會成為修例後首次直播一審宣判。
閨密崔順實早被判囚20年
崔順實早於今年2月在閨密門貪腐案一審中,被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濫用職權、欺詐等罪成,被判20年有期徒刑,罰款180億韓圜,另外沒收70億韓圜。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