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受賄案周五一審判決 韓國法院允許電視直播
撰文: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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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周二(3日)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允許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於當地時間周五(6日)下午2時10分起進行的受賄案一審判決進行電視直播。這是法院修訂規定、允許對一審、二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以來的首例。
法院表示,考慮到公共利益,決定允許電視直播,但為了維持法庭秩序,法院將自備攝影機拍攝,並會向外界播出。
法院去年對《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作出修訂,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根據修訂案,是否允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沒有獲得被告的同意,只要審判長認為公共利益更大,就可允許直播。
外界預期朴槿惠很可能缺席宣判。分析認為,雖然朴槿惠不同意直播,但法院考慮到此案涉及前總統,引起全民極大關注,因此決定電視直播。
朴槿惠涉嫌收受賄款、濫用職權及洩露公務機密等,目前被當局控以21條罪項。檢方早前要求法庭判處朴槿惠監禁30年和罰款1185億韓圜(約9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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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