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瞭望台】威爾遜《十四點》百周年 祈望和平卻帶來亂象
不論認同與否,自決權仍是2017年國際社會的其中一個關鍵詞。加泰隆尼亞和伊拉克庫爾德人均先後單方面舉行獨立公投,宣稱行使「自決權」;但此權利真正走上國際舞台,就要追溯百年前的1月8日。美國前總統威爾遜(Woodrow Wilson)當日公布著名的《十四點》,「自決權」就自此成就了各民族好歹不一的命運,成為國際社會又愛又恨的詞彙。
《十四點》是威爾遜向美國參眾兩院公布,捨棄中立地位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和平條件,美國的代表團亦就此14點,在巴黎和會與各國協商,冀望締造永遠的和平。
據美國歷史學者博比特(Phillip Bobbitt)所指,文件中的14點,可歸納為6項政策,包括開放條約、航行自由、消除經濟壁壘、裁軍、公正地調整殖民主張,及成立一個普遍性的國際聯合組織,全部在某程度上都參照了美國憲法。換句話說,《十四點》是美國將自身對世界秩序的理想,輸出到世界的嘗試,亦為美國參戰的決定合理化。
在《十四點》內,最接近提倡自決概念的是第五點。原文指「關於各國對殖民地的權益的要求,應進行自由、開明和對公正的協調,並基於對下述原則的嚴格遵守:在決定關於主的一切問題時,當地居民的利益,應與管治權待決的政府的正當要求,獲得同等的重視」,所針對的是活在殖民地的民眾利益,並沒有指明要讓他們獨立成國。
但美國提出的要求明顯也挑戰了當時的世界秩序,由以民眾利益為依歸的自決,就由巴黎和會一刻開始,逐漸轉變成今日我們所認識,甚至可切身感受到的自決,亦即民族自決。
自決的詞義急劇轉變
這變化當然遭到部份威爾遜支持者的反對。1919年5月17日,巴黎和會的美國和談代表團成員布利特(William Christian Bullitt Jr.)公開向總統請辭,表示和平協議是對「自決原則」的嘲弄,將令「世界各地受苦的人民帶來新的壓逼、新的奴役、新的支解」。同年六個月後,時任參議員的諾里斯(George Norris)則指《凡爾賽條約》「違反了自決(理念)」,後來他與布利特一樣一直公開反對美國通過《凡爾賽條約》。
「自決」(self-determination)概念無疑是外界認為《十四點》最重要的精神,否則布利特和諾里斯都不會就此點大造文章,但《十四點》整份文本其實並沒有出現「自決」一詞。即使如此,自決其實仍是威爾遜主義中最核心的思想之一,而後世亦一直如此認為。連威爾遜本人在公布《十四點》後一個月,亦公開指「自決不是一句空話,今次戰爭後每個地域爭議都必需以民眾利益為依歸」,可見此詞在他的政治理念內有多重要。
但「自決」一詞空泛,加上威爾遜不能由此到終在巴黎和會上捍衛自己的理念,最終《十四點》則受到時任英國首相勞萊佐治(David Lloyd George)影響,出現另外的解讀。《十四點》公布前3天,勞萊佐治亦公布了自己版本的「自決」,將自決權的擁有者,改變成民族自決,擁權者變回以民族作單位。最終他的努力並沒有白費,歐洲各被佔領國在戰後都因《凡爾賽條約》獨立,包括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王國等。而負責在威爾遜缺席時,代表美國談判的豪斯(Edward House),雖然曾參與擬定《十四點》,但他更了解當時歐洲政治,願意作更多妥協,最終達成和約,只是他並沒有絕對緊守總統的理念。
威爾遜在此理念上的失敗,當然與他的政治能力有限有關。當時為英國在談判中的經濟顧問的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就曾批評他的思路,「在一眾歐洲領導人中顯得太慢」,欠缺親和力,對周邊環境的觸覺欠奉,所以就算他在和會現場也未必能在最終和約上實現他的《十四點》,最終導致被曲解的結果。
《十四點》和自決的功過是非
和平到來,但對《十四點》和其帶出的自決概念的批評並未終結。國際關係學者卡爾(E.H. Carr)在他1939年的著作表示,「威爾遜和他的自決概念」在一戰後的20年,已證明是一場災難。卡爾在書中強調「勝利者讓中歐失去和平,因為他們在一個要求國家愈變愈大的時代,一直推動一套讓政經體系分解的理念」。換言之,卡爾希望在戰後看到的是歐洲融合,以消除引發戰爭的經濟因素,而非各民族自行獨立。
當時中歐除了有令德國一貧如洗的《凡爾賽條約》外,匈牙利和奧地利亦分別簽下《特里亞農條約》(Treaty of Trianon)及《聖日耳曼條約》(Treaty of St. Germain),迫使兩國大幅割讓超過六成領土,促使奧匈帝國正式解體,為兩國在二戰加入軸心國埋下伏線。而奧匈帝國解體,讓各國獨立的背後原則,正是勞萊佐治認為能適用於歐洲各地的自決原則,所以卡爾才會批評「威爾遜和他的自決概念」帶來的惡果。
即使在部份學者眼中,二戰出現正是由當時和平方法,及自決概念所造成,但「自決」一詞在日後仍然繼續為人所用,甚至寫入同樣繼承了《十四點》精神的聯合國內使用。《聯合國憲章》第一章就寫明,「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而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章就指「所有人及所有民族都應擁有自決權」,可見今日國際社會仍視自決原則,為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概念。
及後的解殖運動亦多用上「自決」來為自己正名,至此「自決」的概念已完全變成勞萊佐治、列寧、托洛斯基等人所理解的民族自決,最終一導致大量前殖民地解殖獨立,對國際社會有正面作用。然而自決權的實行難度,則在現代歷史上反覆驗證,有些更導致生靈塗炭。
其中一宗實行自決權的「慘案」,則在今日尼日利亞東南部的比亞法拉(Biafra),尼日利亞獨立後政治長期由人數佔優勢的北部人把持,東部的伊博人心生不滿,打算自立成國。但最終打算「行使自決權」的伊博人,就將尼日利亞帶入一場持續兩年多的內戰,最終比亞法拉獨立失敗,超過100萬人因戰亂死亡,問題至今仍是尼日利亞政府的夢魘。現今民主剛果的加丹加省,亦曾有與比亞法拉類似的慘痛經歷,這些都是不必要的衝突。
其他由自決理念產生的「悲劇」,則包括東西巴基斯坦在70年代發生的衝突。巴基斯坦於1970年首次舉行全國國會選舉,結果由主張東巴基斯坦,即今日孟加拉獨立的領袖拉赫曼(Sheikh Mujibur Rahman)領導的人民聯盟(Awami League)大獲全勝,但位於西巴基斯坦的執政穆斯林聯盟拒絕承認結果,最終引發戰爭。
在戰爭中,大量孟加拉人逃往印度躲避戰亂,造成難民潮,而戰爭亦出現了種族屠殺,強姦等人道罪行,死亡及被姦人數數以十萬計,是孟加拉人追求獨立帶來的傷疤。加泰羅尼亞與庫爾德人去年追尋「自決」的路途,相比以上三個個案,可算是走得相對輕鬆。
當然《十四點》能有今日的地位,絕不單因它將自決這一概念正式帶到國際舞台。它的最後一點就成立了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及啟發了聯合國的創立,將世界各國帶到一個組織內,提供更多外交渠道解決國際問題。而航行自由、消除經濟壁壘此兩項,則成為今日國際社會的共識,打破了百年前以貿易壁壘、保護主義建立起來的帝國秩序,讓貿易串連起各國利益,建立起今日大致上和平的世界,《十四點》應記一功。
從未能斷言成敗的論述
但無論如何,《十四點》對國際社會影響最深遠的衝擊,必然是自決的概念,至今一眾學都難以蓋棺定論。即使它曾為多地帶來不良效果,它在二十世紀帶來的正面效果依然巨大。如自決理念在反殖運動中,佔據非常重要的位置,因為它推進了現代國家意識的建立,塑造今天各民族、各國相對平等的狀態,在這些方面,「自決」的正面意義是必須得到肯定的。而部份國家更在脫離帝國後,自立自強,活得比以往更好,這或許已間接達到了威爾遜以民眾利益為依歸的自決狀態。
對活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威爾遜來說,任何打破殖民帝國秩序的嘗試都是進步的,他更不可能預示到自決及其《十四點》對後世的影響,及後人對它們的解讀方式。但無可否認的是《十四點》的理想,正以一種威爾遜不會完全認可的方式存在於現世,他提倡的自決更帶來許多不必要的惡果。只是倒轉了沙漏不見得可改寫春秋,活在百周年紀念的今人,或許需記起其良好本意,承傳他對和平的理想。
更多周報文章︰【01周報專頁】
《香港01》周報各大書報攤及便利店有售。敬請讀者留意。你亦可按此訂閱周報,閱讀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