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涉受賄被捕 被指搞權色錢色交易痴迷賭博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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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21日報道,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再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李再勇在本月7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當時官方通報指,李再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權力觀錯位,嚴重背離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肆意違規舉債融資,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

通報指,李再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謀求特殊待遇;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相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漠視群眾利益,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違規干預司法及執紀執法活動;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長期痴迷賭博;喪失紀法底線,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及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通報指,李再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認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