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3強姦未成年罪犯被執行死刑 其中一人為湖北某公司法人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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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日報》報道,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周二(23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3名強姦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篤群、王小山、孫保昌依法執行死刑。
3名罪犯均通過QQ聊天等方式選擇小學或中學女生為犯罪對象。倪篤群是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間,採取脅迫、哄騙、利誘等手段,先後強姦幼女6人、未成年少女1人,其中長期、多次強姦4人,造成2人懷孕流產。還對未成年被害人進行精神控制,教唆、誘騙被害人尋找十歲左右的留守女童供其強姦。
罪犯王小山、孫保昌則先在線上實施「隔空猥褻」,再挑選被害人在線下實施強姦。王小山是山東省安丘市勞務人員,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1月間,共強姦幼女3人、未成年少女2人,猥褻幼女9人,強制猥褻未成年少女4人,此外還聚眾進行淫亂活動。孫保昌是河南省鶴壁市無業人員,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間,共強姦幼女4人、猥褻幼女3人。值得注意的是,孫保昌曾因強姦幼女被判刑,刑滿釋放後不滿一年又強姦幼女。
第一、二審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倪篤群、王小山、孫保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對3名罪犯依法判處死刑,既彰顯了人民法院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堅決依法嚴懲的鮮明立場,也提醒廣大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提醒家長、學校和社會重視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性教育和使用網絡行為的引導和監督,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同時,推動加強網絡治理與監管,使網絡平台和監管部門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網絡治理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有效防範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和預防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的涉網絡犯罪,共同為未成年人營造清朗、安全的良好環境,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幸福安寧的陽光下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