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姐弟15樓被掟墮地身亡 狠父與小三二審維持死刑原判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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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重慶一對未滿3歲的姐弟,慘遭生父張波及其婚內出軌對象葉誠塵,共謀從15樓家中拋出墮地身亡。周四(5月11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公開宣判,維持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原判。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後,張波、葉誠塵提出上訴。

2023年4月6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張波直接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在決定殺害兩名兒童、採用製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追求被害兒童死亡等方面更為積極主動,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均為主犯。

法院指,張波、葉誠塵罔顧國法天理人情,嚴重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踐踏社會良知,其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壞,應依法從嚴懲處。

姐弟墮樓位置。(網上圖片)

法院表示,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人提出張波沒有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沒有逼迫和催促張波作案、原判量刑過重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依法不予採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3年5月11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2020年11月2日,重慶南岸區某小區發生一宗墮樓事件,2歲的姐姐和1歲的弟弟從15樓家中墮地身亡。案發當日影片顯示,兩名幼童墮樓後,生父張波曾癱坐地上,邊哭邊拍打雙腿,表現極為「悲痛」。惟警方偵查後發現,墮樓事件是故意殺人案,父親張波及其女友葉誠塵正是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