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姐弟15樓被拋下墮地身亡 生父與小三共謀行兇均被判死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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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對未滿3歲的姐弟,慘遭生父張波及婚內出軌對象葉誠塵共謀後,由15樓家中拋出墮地身亡。周二(12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早前報道,張波因葉誠塵無法接受其有小孩的事實,而對自己的2名親生骨肉產生殺心。2020年11月2日,經二人多次商討後,張波將2名幼童由窗戶拋出,以製造意外墮樓的假象。其後,警方調查證實了張波與葉誠塵的作案動機,二人因涉故意殺人罪被警方拘捕。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8日,對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波與被告人葉誠塵共謀,採取製造意外高墜方式,故意非法剝奪張波兩名親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
法院指,在共同犯罪中,張波積極參與共謀,設計將女兒接到家中,直接實施殺害兩名親生子女的行為;葉誠塵積極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發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為由,催促張波殺死兩名小孩,並在張波猶豫不決的情況下,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行為,最終促使張波直接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與張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當。二被告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嚴懲。
法院宣布,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2名幼童生母)的撤訴申請,依法裁定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