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為滿足煙火氣的需要 上海修例規定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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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22日),上海修訂通過新版《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當中規定12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經營。

上海修訂通過新版《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當中規定12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經營。(新華社)

對於修訂新《條例》,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介紹,市容環境衛生是展示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軟實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觀體現。新版《條例》對於禁止性規範,要求合理平衡禁止範圍,避免簡單化「一禁了之」。

閻銳指出,對設攤經營、佔道經營,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新規則在規定不得擅自佔用道路、橋樑等公共場所設攤兜售的同時,明確區和鄉鎮政府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於從事設攤經營、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等經營活動,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與民生需求。

另外,上海市綠化市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設攤經營,總體要在面上可控、點上疏導,該堵的要堵,避免無序設攤回潮,同時也要在適當位置滿足城市煙火氣的需要,探索利用公共區域有序發展夜間經濟、體驗經濟等。

值得注意的是,話題「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榜首,不少網民都表示支持。有網民指,「太好了,好懷念以前夜市的人間煙火氣」、「支持,人活著就要有人氣」、「2020年下半年就鼓勵過地攤經濟,不知道後來如何了,其實人間煙火才有人間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