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制裁「台獨」頑固分子 國台辦:有充分法律依據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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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周二(16日)宣布新一批「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及制裁措施,台灣陸委會則指「兩岸互不隸屬,制裁非法無效」。
國台辦周三(17日)再回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對「台獨」頑固分子採取懲戒措施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凡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者,都難逃國家法律的制裁。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周三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民進黨當局及一小撮「台獨」頑固分子肆意破壞兩岸關係,一再推動佩洛西(Nancy Pelosi)及美議員竄台,勾連外部勢力謀「獨」挑釁,是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罪魁禍首。
馬曉光說,依法堅決打擊「台獨」頑固分子,制止「台獨」分裂行徑,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義之舉,是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的應有之義,是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要求,完全正當、合理、合法。
馬曉光強調,如果民進黨當局繼續悖逆大勢、大義,縱容支持「台獨」頑固分子進行挑釁甚至頑抗到底,將採取進一步必要措施,堅決挫敗任何分裂國家的圖謀。
據早前報道,中共中央台辦周二公布新一批「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將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等7人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