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人大代表朱列玉再呼籲取消醉駕罪 稱行拘罰款已可達目的
取消「醉駕入刑」的呼籲再次成為今年兩會焦點之一。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提出,建議取消醉駕型危險駕駛罪。這已是他連續第二年為「取消醉駕入刑」奔走呼告。
朱列玉表示,應對醉駕行為進行區分:對於客觀上未造成實際危害,主觀上無明顯惡意的情形,通過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如酒後駕車行政拘留十至十五天並重罰,對一般酒後駕駛行為處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准重新拿證的行政處罰,這既可以基本剝奪醉駕者再犯的可能性,也足以警醒教育社會公眾。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醉駕罪」被提出的背景之一,即是醉駕入刑以來,醉駕型危險駕駛罪案件數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在不斷攀升,目前已高居刑事案件數量首位。
朱列玉說,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來說,一味加重處罰力度並不會使違法犯罪行為消失。「減少犯罪行為的發生不能完全依靠重刑震懾,而是要靠『罪罰相適應』,這是刑法的基本原則。」對於沒有主觀惡意、沒有產生實質性社會危害的輕型犯罪,從社會管理角度來說,應當給予這部分犯罪行為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不過,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2021年4月曾表示,自2011年「醉駕入刑」以來,「酒後拒駕」日益成為群眾的自覺行為,成為社會普遍認同和支持的文明准則和法治規則。2020年每排查百輛車的醉駕比例比「醉駕入刑」前減少70%以上。十年來全國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減少了兩萬多宗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挽救了上萬家庭免於破碎、返貧。
界面新聞報道,多位法學專家和交通警察表示,並不贊同取消「醉駕入刑」建議,目前「開車不喝酒」的社會「大氣候」已經形成,放鬆對醉駕行為的處罰可能引發反彈。他們表示,擔心因醉駕遭受刑事處罰法波及生活多個方面的觀點,並不能成為修法的理由,因為「你開車時可以選擇不喝酒,或者請代駕」。
朱列玉去年曾提出類似建議,當時遭到輿論群起攻擊。今次提議再度引起熱議,從微博來看,依然有大多數網民持反對意見,認為「這次手軟下次大概率就會再犯」、「這還用問嗎?從嚴從嚴」,甚至不少人質疑他「代表少數醉駕犯罪人員的利益,卻侵害了絕大多數人的人身安全權」,更有人呼籲取消他的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