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廣東孕婦可享178日產假 再婚夫妻可「重新」生三子女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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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官方推出三孩政策後,相關的配套措施一直備受關注。為緩解家庭生育壓力,多省份近日修改相關條例延長女性產假。廣東省今日(1日)宣布,女方在國家規定的98日產假基礎上,可再享受80日獎勵假,合共178日,而男方亦可享15日陪產假。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明確了新增父母育兒假、獨生子女護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等內容,自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條例》簡化了再生育管理,明確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並計算。此外,《條例》刪除了與三孩政策不相適應的制約措施,包括刪除社會撫養費征收、婚育證明違法責任和強制執行等內容。

廣東省明確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並計算。(視覺中國)

《條例》規定女方在國家規定的98日產假基礎上,再享受80日獎勵假,總計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育兒假方面,規定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兒假。護理假方面,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每年有5日護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療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

《條例》還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級政府應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配租公租房時,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並鼓勵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並要求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條例》還明確要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包括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學校、商業樓宇及青年女職工集中的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開放。以及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適齡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