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內地多省份增加女性生育假日數 有一省假期高達188日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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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推出三孩政策之後,相關配套措施一直備受關注。包括北京、上海等多省份近日修訂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性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享受60日至90日不等的生育假,每個省份各不相同。其中,青海省的女職工生育期間可享188日假期。

內地多省份延長女性產假。(中新社)

據《北京頭條》報道,北京市今日(26日)通過並施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改規定》指出,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產假15日。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將其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

《修改規定》又表明,女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此外,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3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5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年按照子女滿周歲計算。

除北京之外,全國其他省份亦發布相關新規。其中青海省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獎勵女方生育假90日;給予男方看護假15日。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滿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5日育兒假。

據了解,按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法定產假為98天,由此,青海女職工產假與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間可有188天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