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特區政府會積極配合中央關於BNO任何決定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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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早前開始接受港人申請BNO留英計劃「5+1」方案。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就此表示,中央或可考慮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第9條,即禁止港人擁有雙重國籍。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近日接受鳳凰衛視專訪時表示,針對英國計劃向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居民,開闢獲取居英權的管道,如果中央政府作出任何決定,特區政府會積極配合。
他還談及境外人士違犯國安法問題,他表示,會設法讓涉案人士在香港的司法管轄區出現,或者其他經過國際合作,令有關人士可以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出現,從而行使管轄權。

李家超在接受采訪時表示,BNO只是一個旅遊證件,不會享有任何譬如領事保護。他表示,有關國籍的問題,是中央的事權,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外交部已經發出了很多相關聲明,如果中央對於BNO的態度及處理作出任何決定,特區政府當然積極配合。

《國安法》推出五個月拘捕人數跌五成

李家超又稱,《國安法》對香港社會帶來的震懾作用很大,使得暴力事件、港獨等方面的風險減到很低。他舉例說,《國安法》推出後五個月,因為遊行示威帶來的暴亂破壞,拘捕的人數跌了五成;大致上,社會逐步回復正常運作。

李家超。(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他又指,香港社會上仍存有不守法的意識,他認為這些不守法意識是要慢慢改。他稱,最重要的是社會上要營造一個守法意識,要讓市民,特別是年輕人瞭解,無論目的是什麼,犯法就要負上責任。他說,《國安法》的作用,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相信其對於香港長遠發展是非常正面的。

採訪中,記者又問及許智峯流亡一事,指有丹麥議員協助許智峯逃亡,對此香港會如何處理?

李家超說,不管你是什麼身份,任何人包括外國政客,如果涉嫌組織、策劃或協助潛逃,特區政府都會在法律框架下,追究其法律責任。他表示,如果取到足夠的證據,而在香港司法管轄範圍內,有適用的條文或適用的情況,就會依法處置犯法的人。

他又指,如果該人士不在香港,「我們首先要有個方法,讓你在香港的司法管轄區出現,來到香港,或者其他經過國際合作,令有關人士可以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出現,我們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轄區,但每個案件,只需要有人犯法,執法部門都會竭盡所能搜集證據,令有足夠的證據,令他面對法律後果,這是必須要做的」。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採訪。(鳳凰衛視)

早前包括戴耀廷、梁國雄、尹兆堅及林景楠在內的53名泛民派人士,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警方拘捕。對於此事,李家超表示,正常審議預算案是應該的事情,但是被捕人士參與推動的計劃,目的是在立法會取得35個議席後,盲目地否決政府的財務議案或《財政預算案》,從而讓特首下台,加上社會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外國制裁,令整個香港停頓,甚至有「跳崖」的準備,警方就會處理。

記者還問及,對於僅叫港獨口號者,即所謂「言論港獨」如何處理?

李家超說,《國安法》有四個罪行,煽動是其中一個罪行。他稱,市民的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政府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絕不容忍。現有的法例中,也有類似的煽惑罪,透過法律手段予以管制言行。「在香港,針對煽惑罪有很充分的案例,例如在佔中後,有九個被告人都是被控告煽惑罪而被定罪,法庭也有充分的經驗,判斷某些行為是否違反煽惑或煽動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