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鼎促緊盯「612基金」 李家超:不評論個別自稱基金的運作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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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建制派點名狙擊、用以支援修例風波被補人士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今早(6日)被搬上立法會大會討論。民建聯周浩鼎提出口頭質詢,問到政府有否監察基金是否合法運作,有否接受境外資助及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等違法活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不會評論個別自稱「基金」的運作,市民參與眾籌活動時應了解其背景及目的,以免受蒙騙。他又指,有不同組織以不同名目在網上眾籌,部分組織已被警方揭發涉刑事罪行,警方已進行拘捕行動並凍結資產作調查。
李家超強調,運用任何籌款所得的金錢必需合法,執法部門會監察資金運作並依法處理,網上眾籌可受相關法例如洗黑錢罪、欺詐罪、証劵及期貨條例等規管。

民建聯葛珮帆提出,修例風波涉外國勢力干預,有組織以眾籌款方式支援違法行為,當局應主動出擊調查,並立即研究修改本地法規。周浩鼎就稱,當局應緊盯「612基金」,一有違法行為就「拉人封艇,唔好遲疑」。

李家超表示,利用所有法律手段,以打擊資金作不法用途是當局的首要行動策略,因為資金可令犯法人士有規模性行事,必需重點打擊。但他認為,現行法律足夠規管有關犯法行為,如洗黑錢罪的範圍廣泛,任何人的資金被懷疑是犯罪得益,或用作非法用途,均屬犯法; 《國安法》亦賦予警方權力,凍結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目的的籌款,或因此獲益的資金。

周浩鼎提出,修例運動中的被捕人士已獲「612基金」資助,法援署應取消為有關被告提供法援,確保公帑用得其所。(高仲明攝)

另外,周浩鼎亦提出,修例運動中的被捕人士已獲「612基金」資助,法援署應取消為有關被告提供法援,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李家超回應指,法援署考慮提供援助時,會就被告進行經濟審查,並會以個案為原則,考慮案件是否有合理的抗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