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2歲男子拒服兵役遭聯合懲戒 不獲銀行信貸不得出境或升學
山東肥城市的22歲男子劉晨被市征兵辦公室通報拒服兵役,並且決定給予聯合懲戒,當中包括有3年內不獲銀行信貸或利率優惠、不得錄用為公務員、2年內不得出境、升學等。
通報稱,劉晨於2020年9月1日入伍到天津警備區服役,其後以不適應部隊生活為由堅持拒服兵役,多次向所在部隊申請,明確表示不願意在部隊服役。劉晨經部隊和肥城市人武部以及家人親屬反復教育勸導,講清利害關系和嚴重後果後,仍然堅持拒服兵役,最終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給予劉晨除名處理並退回原籍。
通報指出,劉晨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為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為懲戒本人、警示他人,遂按照相關規定決定對其拒服兵役行為給予一系列的處理。
—少於10天《國防法》《兵役法》等相關法律集中教育。
—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銀行部門3年內不得給予其信貸優惠政策和利率優惠政策。
—不得錄用其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及臨時聘用人員和勞務派遣人員。
—公安部門在其本人戶籍「兵役狀況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教育部門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2年內暫停其專科以上學歷報考資格。
—行政審批部門3年內不得為其辦理經商手續。
—取消其義務兵優待,按照肥城市2020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2倍予以罰款,共計39006元。
—由新聞媒體將其行為及懲處結果作為違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會通報。
通報最後更強調,今後在肥城市依法征集送入部隊兵員中,凡出現拒服兵役人員,一律按上述處罰措施嚴肅依法予以懲處。
此外,安徽黃山亦有一名20歲男子,自願報名參軍並到武警某部隊服役後拒服兵役。通報指該名男子態度不端正,思想消極,不能安心部隊服役,對部隊教育訓練和日常管理抵觸情緒很大,多次提出離隊申請。經所在部隊、地方武裝部及其家人反復教育做工作,仍態度堅決、執意離隊、拒服兵役,並願意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通報有提到該名男子所遭受的懲罰,包括有不得錄用其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公安機關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教育部門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