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浙江義烏規定婚前可查家暴史 專家:滿足伴侶知情權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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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義烏周一(22日)建立全國首個涉家暴人員婚姻登記查詢制度,婚戀對象只需向婚姻登記處提供其身份證及結婚對象身份證資料等,即可申請查詢對方是否有家暴記錄。
有專家認為,新制度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一個進步,加重個人實施家暴後需承擔的後果,滿足伴侶在認知對方人格方面的知情權及選擇權。
義烏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婦聯、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數據管理中心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提出對發生家庭暴力達到一定程度的人員,婚姻登記時伴侶可查閱其是否有家暴記錄。有3種情況會被納入家庭暴力註冊簿登記範圍,分別是2017年起至今因實施家庭暴力被判刑罰、被法院裁定受人身安全保護令限制,以及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
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呂孝權解釋,第一種和第三種的判斷標準是傷情鑑定結果。如果傷情鑑定結果為輕微傷,就已符合第三種情況,而即便未達輕微傷,只要受害人向法院提交足夠證據並成功申請保護令,就已符合第二種情形。
黑龍江哈爾濱工程大學人文學院法學系講師、黑龍江五洲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韓晉認為,家暴本身具有一定社會危險性,讓特定相關人員了解該資訊,有助於規避此危險。新規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一個進步,可以在締結婚姻前,滿足伴侶在認知對方人格方面的知情權;同時亦賦予一方在締結婚姻前合法合理合情的選擇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