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廢止查禁賣淫嫖娼規定 官方:不代表合法化 有其他法律打擊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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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下午,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廢止《四川省查禁賣淫嫖娼活動的規定》,引發外界討論。
官方回應指,廢止查禁賣淫嫖娼的規定不代表賣淫嫖娼合法化,而是有其他法律打擊。
6月12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後閉幕,會議通過廢止《四川省查禁賣淫嫖娼活動的規定》等決定。一時之間在網上引起討論,質疑這是否代表四川賣淫嫖娼不再違法。
資料顯示,《四川省查禁賣淫嫖娼活動的規定》於1992年9月在四川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通過,1998年曾作修訂。當中寫道,要查禁賣淫嫖娼活動,包括組織、協助組織他人賣淫,強迫他人賣淫,賣淫、嫖娼的團伙成員,追究刑事責任,或實行勞動教養和罰款。
四川省人大辦公廳工作人員稱,因其他法律已涵蓋,賣淫嫖娼行為不再適用該法規條款進行處罰,但不代表賣淫嫖娼行為是合法的。
內媒《新京報》引述律師萬淼焱強調,無論在四川,還是其他省市,賣淫嫖娼仍然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賣淫嫖娼的查處流程和方式有著詳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