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死者被認定屬工傷 家屬獲88萬補助放棄民事賠償
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去年(2019年)6月被披露後引發關注。新晃縣一中前校長黃炳松的外甥杜少平,被指在2002年殺害職工鄧世平,將其屍體埋於該校操場下16年 。
案情指,杜少平當時承包學校田徑場工程,鄧世平中負責監工。期間,鄧世平發現有偷工減料、虛報工程款等問題,拒絕簽字並打算向有關部門投訴是「豆腐渣工程」,最終在2003年1月22日起神秘失蹤,實際上是被杜少平等人下迷藥迷暈後再遭錘擊頭部致死。
最新消息指,鄧世平已被新晃縣人社局認定為「工傷」,家屬獲得88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補助,同時全面放棄民事訴訟。
2020年1月3日,鄧世平家屬正式將《新晃侗族自治縣工傷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證據材料遞交給新晃縣第一中學。1月7日,新晃縣第一中學代為向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
2月4日,新晃縣人社局作出晃人社工認字(2020)1號《認定工傷決定書》;隨後新晃縣人社局已協調銀行,將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共計88萬撥付家屬。
律師:放棄民事訴訟有利法院盡快審結案件
鄧世平之子鄧藍冰表示,全家唯一訴求就是嚴懲殺人兇手,獲得多少民事賠償,都無法彌補父親早已逝去的生命。因此會將刑事訴求作為唯一的訴求,全面放棄民事訴訟,不僅包括放棄刑事附帶的民事訴訟,還放棄單獨提出的民事訴訟,「我們希望以放棄賠償的方式,全力支持中央的掃黑除惡行動,同時為湖南各級司法機關從快、從重、從嚴的處理案件掃清一切障礙。」
本案代理律師周兆成則表示,他原本打算就被告杜少平、羅光忠16年前殘害鄧世平的罪行單獨提出民事訴訟,要給受害人家屬民事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從而維護家屬的合法權益,但最後還是尊重家屬的意願,放棄民事訴訟。
他又指,如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為核定損失,審理和執行時間會延長,死者家屬將刑事訴求作為唯一的訴求,有利於法院盡快審結案件。
杜少平犯故意殺人被判死刑
早前報道,「操場埋屍案」於去年12月17日至18日在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18日宣布,被告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一主犯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同時宣布,該案涉及的相關公職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等案件正在依法辦理,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