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協助兇手掩蓋罪行 涉事中學原校長黃炳松獲刑15年
湖南「操場埋屍案」一度引發輿論熱潮。近日,涉及此案的10名公職人員一審領刑,其中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據湖南高院官方微信12月30日消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法院一審對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原政委楊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對其他8名涉案公職人員判處7到14年有期徒刑。
2003年1月22日中午,時任新晃一中校長黃炳松的外甥杜少平夥同羅光忠,在新晃一中田徑場開挖工程項目部辦公室將該校職工鄧世平殺害,並將屍體掩埋在新晃一中田徑場工地一個土坑內。
同年1月25日,鄧世平的妻子向新晃縣公安局報案,稱鄧世平於22日在新晃一中在建田徑場工地失蹤,疑是他殺。同年2月11日,鄧世平的弟弟向新晃縣公安局控告杜少平殺害鄧世平埋屍新晃一中操場,並提供相關線索。
2003年2月中旬的一天,黃炳松通過追問杜少平得知其已殺害鄧世平並埋屍新晃一中操場。為掩蓋杜少平殺人的犯罪事實,黃炳松四處活動,尋找關係。
隨後,黃炳松將杜少平殺害鄧世平一事告訴了時任新晃縣公安局政委楊軍,請求楊軍幫忙將鄧世平一案往失蹤方向調查,楊軍答應。楊軍則宴請了其他幾位涉案公職人員,稱該案以失蹤案受理,沒有發現相關線索。
2003年5月,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長劉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原大隊長曹日銓等人向上級匯報此案時,隱瞞了獲取的證據和重要線索,以沒有直接證據的線索達不到立案條件回應省公安廳,同時得出「杜少平不具備殺害鄧世平的條件」的結論。
此外,在鄧世平遇害後,每一次鄧世平家人努力想揭開「蓋子」、逼近真相,都被黃炳松通過活動關係、宴請等方式阻撓,相關的辦案人員也不斷轉移辦案重點,最終將真相掩埋16年之久。
直到2019年4月17日,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新晃警方發佈通報稱,成功打掉杜少平犯罪團伙,抓獲杜少平等7名犯罪嫌疑人,杜少平供認共同殺害鄧世平的犯罪事實,此案才告破。
12月18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