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北京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二審 倡分餐制、流感須戴口罩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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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內地漸趨緩和,防範疫情的規範也開始改革。周四(26)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對《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二審。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流行性傳染性感冒時佩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實行分餐制等內容都被納入文明行為規範。此外,高空拋物、逆行佔道等不文明行為將被從重處罰。

3月25日,北京西單街頭電子顯示屏亮起「歡迎回家」的標語,向抗疫一線的工作者致敬。(新華社)

傳染病患者須配合檢驗或隔離治療

據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力介紹,調研中,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提出,應當結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從文明行為角度作出相應規定。據此,二審稿增加相關內容,提出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傳染病患者配合相關檢驗、隔離治療等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不濫食野生動物,不非法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遇有突發事件時配合各項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在文明用餐方面,提出要適量點餐,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為進一步嚴懲不文明行為,二審稿修改了關於從重處罰的規定,提出實施本條例規定的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違反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幅度範圍內從重處罰。

此外,草案一審稿曾規定對拒不配合執法的行為可以予以曝光。為避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人格尊嚴,二審稿刪去相關內容,並與治安管理和刑法作出銜接性規定。

北京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要求從事速遞或外賣業的人員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資料圖片/新華社)

快遞外賣衝紅燈逆行 企業最高可罰5萬元

二審稿還明確了對互聯網租賃單車經營企業和速遞、外賣企業從文明行為促進和信用罰的角度進行規範。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採取措施促進本企業相關人員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企業,交通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以處1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將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