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開行前董事長胡懷邦涉賄被訴 曾涉甘肅原書記王三運貪腐案
撰文:布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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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在金融領域的反腐持續。日前,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被提起公訴。
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3月4日消息,胡懷邦涉嫌受賄一案調查終結,經最高檢指定,由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承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稱,胡懷邦利用擔任中國交通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胡懷邦是中國金融領域的「老人」,歷經學者、官員、國有銀行「一把手」三重角色轉換,曾在央行、原中國銀監會、中投公司、交行、國開行等重要單位任職。胡懷邦2013年4月任中國國開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至2018年9月卸任。
在卸任中國國開行董事長僅14天后,胡懷邦的名字,出現在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受賄案中。
當晚央視播放的新聞畫面顯示,在「收受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葉簡明賄賂的證據」中,第一項為:王三運通過時任交通銀行董事長的胡懷邦,為上海華信公司入股海南銀行提供幫助的證據;第二項為:王三運通過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鬍懷邦,為海南華信公司獲得48億美元綜合授信額度提供幫助。
另據內媒《中國新聞週刊》報道,2012年9月,中國銀監會批覆同意海南新組建一家商業銀行,正是王三運通過時任交通銀行董事長的胡懷邦,為中國華信下屬公司上海華信入股海南銀行提供幫助。
2019年7月31日,胡懷邦被查。2020年1月11日,胡懷邦被開除黨籍,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2月13日,中國最高檢以涉嫌受賄罪對胡懷邦作出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