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原常委聶仲秋立案 曾對習近平指示「落實不堅決不徹底」

撰文: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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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震動中共官場的陝西「秦嶺別墅違建案」再牽出涉事官員。3月3日,陝西省紀委監委對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黨組成員聶仲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在通報的六項違紀違法問題中,聶仲秋被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違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有關秦嶺違建別墅問題的批示,「落實不堅決不徹底」。

聶仲秋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2019年2月,去年7月其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職務被免,8月辭去西安市人大代表職務。

秦嶺違建別墅案中,陝西官場因未徹底執行習近平六次批示而遭遇系統性「塌方」,落馬的大員包括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西安市委原書記魏民洲、陝西原副省長馮新柱、陝西省委原秘書長錢引安、陝西原副省長陳國強,西安原市長上官吉慶留黨察看,西安原政協主席程群力留黨察看。

其中,趙正永、陳國強於2月27日同日受審。魏民洲另獲無期徒刑,馮新柱獲刑15年,錢引安獲刑14年。

陝西省紀委監委還通報,聶仲秋「搞政治攀附,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對抗組織審查,訂立攻守同盟,轉移、隱匿證據」。

同時聶仲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高檔私人會所並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購物卡,向他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批評聶仲秋「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個人升遷搞政治攀附;經濟上貪婪,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係;三觀扭曲,生活腐化,道德敗壞」。

陝西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聶仲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方法辦。

公開信息顯示,年近52歲的聶仲秋是安徽壽縣人,與落馬的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陝西原副省長陳國強均是同鄉。聶仲秋仕途起步於西安,2002年任西安灞橋區副區長,後任區長、區委書記,2013年調任長安區委書記,2015年任西安副市長,2017年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

其中,他在2013年至2015年擔任長安區委書記。而長安區正是秦嶺違建別墅問題最嚴重的地方,此前的兩任區委書記錢引安、呂健,均已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