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環時:扭轉香港亂局的一個契機 西方國家不要搞雙標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周六(5日)凌晨零時正式生效。
內地官媒《環球時報》隨即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我們堅決支持特區政府訂立《禁蒙面法》。我們認為這在當前確有重大意義,從長遠看亦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希望香港反對派配合該法的實施,將此作為扭轉香港亂局的一個契機」。
文章認為,反對派議員此前認為該法會有寒蟬效應,使市民不敢參加集會,同時又指該法將令示威升級,「這兩種說法自相矛盾,而且總體上根本站不住腳」,並強調「當前香港止暴制亂是大,各派勢力的政治利益是小,恢復香港法治秩序是最大的道義」。
文章指,香港人參加和平示威是「大鳴大放」,經過警方批準的抗議集會是合法,亦根本不存在對參加合法示威的歧視,「從未聽說過有和平示威者遭到打擊報復的事情發生」。但三個多月來,激進示威者以蒙面作掩護,大肆從事暴力活動,「暴力和蒙面形成極高的對應,絕大多數暴徒都是蒙面人,禁止蒙面已經成為止暴制亂急需邁出的一步」。
文章又提到,部分西方國家是類似《禁止蒙面規例》的法律,「加拿大2013年通過立法嚴格禁止示威者蒙面,違反者最高可以處10年監禁。美國紐約州19世紀就因極端白人組織蒙面迫害黑人而制定了禁止蒙面的法律」。
文章強調,禁止蒙面是要將香港街頭的政治活動置於陽光之下,「這是法治的題中之義」。任何力量反對《禁止蒙面規例》,所產生的實際效果將不是保護人們和平示威的權利,而是縱容借助蒙面掩護的暴力犯罪,「香港不應陷入這樣的爭論,這裏的立法邏輯十分清晰,與這項立法相關的政治和司法正義都不容置疑」,促請反對派應當支持,「千萬不要為了政治利益而犯糊塗,給那些暴徒做幫兇」。
文章在最後亦敦促有類似《禁止蒙面規例》法律的西方國家「也做一次坦蕩的君子,不要再搞齷齪的雙重標準」,「暴力需要在香港得到制止,這是再清楚不過的道理,西方國家裏反對香港制定《禁蒙面法》的那些勢力,我們只能說他們沒安好心,滿肚子都是壞水」。
(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