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十天內發布兩份人事重磅文件 中南海的三重用意
3月17日,官媒新華社公布由中共決策層審核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接著3月27日,新華社又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短短10天之內,中共高層接連出台兩份跟人事相關的重磅文件。
《多維新聞》發表文章分析指出,兩份文件體現了中共領導層的三重用意。
梳理這兩份人事文件的內容,至少能發現三個特徵。第一個特徵是兩份文件均把近年來中國政治的方向性變化寫進去了,是中共新黨國體制在人事制度層面的具體呈現。眾所周知,以2012年中共十八大為節點,中國政治不僅徹底告別之前一度存在的「九龍治水」狀態,強調集中統一領導,政治權力迅速向最高決策層集中,習近平成為中共領導核心,而且「黨的領導」在全領域強化。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再次確認了這種變化,都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領導幹部任用和公務員晉升職級的基本條件裏加入了近年來中共政壇密集出現的「兩個維護」:「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黨的領導」層面,《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相比於2014年版本,開宗明義地加入了本次修訂的一個關鍵用意「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均是中共黨內法規 具有相當效力
第二個特徵是兩份文件均是中共黨內法規,具有相當的效力,現在之所以接連出台,是因為中共正在進行治黨工作。所謂黨內法規,是中共用以「規範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規章制度的總稱」,具體形式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和細則,外界可能更習慣將其比喻為中共家法。中共能否建立一套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直接關係中國法治和制度化水準。
正是基於這樣的考量,在本次兩份人事領域黨內法規頒布前,中共已經密集制定和出台了大量黨內法規。官媒《人民日報》曾披露,單是2018年,就已經印發中央黨內法規74部。這個數量在過去多年乃至中共歷史上,都是極為罕見。據《人民日報》此前的報道,2018年初中共決策層印發《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啟動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提出要在「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因此,本次兩份人事領域黨內法規只是2019年初期工作,接下來應該會有更多黨內法規出台。
針對官場形式主義、不作為和懶政怠政
第三個特徵是針對官場形式主義、不作為和懶政怠政。《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提出「樹立注重基層和實踐的導向,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要求官員「事業為上」、「主動擔當作為,真抓實幹」。《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同樣強調「堅持事業為上」、「堅持向基層傾斜」、「激勵公務員幹事創業、擔當作為」。之所以如此強調「擔當」和「作為」,主要是因為近年來中共官場的形式主義、懶政怠政問題比較嚴重,甚至已經妨礙到中共全面深化改革和推進民族復興的目標,多次招致中共決策層的批評。
譬如,今年「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痛批「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然突出,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重留痕輕實績,加重基層負擔」、「少數幹部懶政怠政」。緊隨其後,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旨在通過技術性糾偏政策來激勵官員主動擔當、積極作為。而本次兩份人事文件,其實正是沿襲這一政治邏輯。
(多維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