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原市長蔡宗澤被開除黨籍 處分通報現「非法持有槍支」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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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去年7月落馬的廣東省政協原常委、汕頭市原市長蔡宗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處理。

汕頭原市長蔡宗澤被開除黨籍。(網上圖片)

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稱,經查,蔡宗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持有高爾夫會員卡及打高爾夫球;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長期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犯罪。

通報指出,蔡宗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貪欲膨脹,中飽私囊,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給予蔡宗澤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犯罪問題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蔡宗澤生於1952年,多年來在汕頭工作,歷任汕頭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汕頭市龍湖區委書記、汕頭市委副書記兼市長、廣東省政協常委等職,於2015年3月退休。

「非法持有槍支」罪名較特殊

值得一提的是,蔡宗澤「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犯罪」的罪名較為特殊,少見於官員的處分通報中。

但蔡宗澤並非第一個非法持槍的落馬官員。比如,本月被「雙開」的雲南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余麻,他的其中一條罪名就是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犯罪。

另據北京日報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報道,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被指常常隨身攜帶兩把手槍,為將其拘捕,當局曾動用40名持槍特警進入張越辦公室,直接將他帶到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