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大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逾2億 判處無期徒刑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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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周四),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案,對楊崇勇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案情,楊崇勇受賄金額達2.06億餘元人民幣。
案情指楊崇勇在2008年至2016年間,利用擔任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副省長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辦理、推動經營合作、公司設立審批及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06億餘元。
法院認為楊崇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具有索賄情節,對楊崇勇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對楊崇勇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天津二中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