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亂撞砍人案】增至11人死亡 警方:疑犯刑滿獲釋後報復社會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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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衡東縣洣水鎮周三(12日)發生造成嚴重傷亡的社會事件,54歲男子陽贊雲駕駛一輛SUV衝入當地的濱江廣場,高速撞向在廣場上散步及跳廣場舞的市民。截至周四(13日)上午,死亡人數已增加至11人,另有44名傷者被送院治療。
據了解,陽贊雲事後已被警方控制,經初步審訊,其早前因販毒、盜竊、故意傷害等多次被判刑,遂產生報復社會心理,當晚獨自駕車衝入人群,隨後又手持折疊鏟及匕首傷人。
另一方面,有網民發現陽贊雲在今年1月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18個月,當時他被確診患上癌症、冠心病等疾病,疑趁保外就醫之際報復社會。惟有內地傳媒向衡東縣檢察院求證後,獲該院監所檢察科工作人員回應稱上述判刑只是一審判決,陽贊雲在二審後已被改判6個月,故案發當日早已刑滿獲釋。工作人員又指,陽贊雲雖患有多種疾病,但均未達保外就醫條件,檢察院亦從未為其辦理任何相關手續。
至於衡陽市中院新聞科的工作人員則稱,對於陽贊雲為何會在二審中獲得減刑,目前院方正在對案件進行複查。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