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無成歸咎讀書時被嘲笑 陝西漢報復母校殺死9名學生被判死刑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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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榆林市米脂縣第三中學於今年4月底發生駭人聽聞的兇殺案,28歲疑犯趙澤偉為報復就讀初中時被嘲笑,憤而持刀傷害該校20名學生,共導致9人死亡,11人輕重傷。案件周二(10日)在榆林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並一審宣判,趙澤偉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府權利終身。趙澤偉當庭表示會上訴。
經法院審理查明,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並自認為是在該校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因而產生要向初中同學報復洩憤的念頭。
趙澤偉先於3月底至4月初期間,在網上購買5把刀具,預謀作案。由於趙澤偉未能找回當時的初中同學,故索性將報復目標轉向在母校就讀的學生。及至4月27日下午5時許,趙澤偉攜帶事先準備好的3把刀具,來到米脂縣北門洞附近等候學生放學。約18時14分,學生放學後湧入北門洞東側的小巷,趙澤偉見狀即掏出匕首,迎面沖入學生人群中,瘋狂捅刺沿路的學生。趙澤偉最後被聞訊而至的老師、保安及其他學生制服,並被移交予隨後趕到的警方。
法院認為,趙澤偉犯罪動機卑劣、目標明確,殺人手段特別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巨大,遂依照相關法例之規定,以其犯下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陜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