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副省長陳樹隆涉受賄一審 被控收受逾2.758億當庭認罪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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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7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一案。
陳樹隆被控受賄逾2.758億元(人民幣.下同),他當庭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4年至2016年,陳樹隆利用擔任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合肥市副市長、蕪湖市市長、蕪湖市委書記、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秘書長、常務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融資貸款、投資入股、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子王傳紅、弟弟陳樹堂等人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逾2.758億元。
2009年至2011年12月,陳樹隆擔任中共蕪湖市委書記期間,在引進和建設相關專案過程中,違反組織議事、決策程式,擅自決定給予相關企業設備補貼,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21.24億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決定對相關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7.92275億元。以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共計29.16275億元。
2009年至2015年,陳樹隆作為相關股票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1.21257411億元,非法獲利共計1.3746627億元;洩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3 205.8285萬元,非法獲利共計3 031.1731萬元。
陳樹隆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