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6億 逃避安檢隨身帶25把刀上飛機 貴州廳官劉文新判死緩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央視報道,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法院23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一案,對劉文新以受賄罪等多條罪名合共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劉文新利用擔任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9億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2018年至2022年,劉文新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共計折合人民幣48.65萬元;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劉文新為掩飾受賄犯罪所得,將價值人民幣1476萬餘元的黃金、港幣轉換為現金使用;2020年1月4日,劉文新以逃避安檢的方式,將25把管制刀具隨身攜帶至民用航空器內,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法院宣判,對劉文新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劉文新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貴州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被雙開:私藏問題書刊、嫖娼、痴迷刀具廣西柳州市委原書記吳煒受賄逾1.86億 一審被判死緩退休近三年後落馬 大唐集團原總經理寇偉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最高檢依法對茍仲文決定逮捕 曾任國家體育總局長涉大搞權錢交易